凍融損傷剩余使用年限可用于推定自檢測時刻起至混凝土出現表面損傷的剩余年限。
凍融損傷剩余使用年限可采用取樣對比凍融試驗的方法推定。取樣對比凍融試驗方法應從結構中取得遭受凍融影響和為遭受凍融影響試樣,進行凍融試驗,通過比較推定凍融損傷剩余年限。
取樣及試樣的加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受到相同凍融影響的構件上鉆取混凝土芯樣,芯樣數量不應少于6個,芯樣直徑不應小于10mm,長度不小于200mm,所有芯樣應帶有受凍影響層;
2 將同組的6個芯樣編號,并將每個芯樣鋸切成兩個試件,試件的高度不應小于100mm。其中帶有受影響表面的芯樣應作為測試試件,未受凍融影響的芯樣作為對比試件;
3 應對同組6個測試試件和6個對比試件同時進行凍融試驗。
凍融試驗和相關參數的確定可按下列步驟進行:
1 混凝土經歷凍融環境的實際年數用to表示;
2 將12個試件浸泡4h~5h,涼至表干,檢測試件表面的里氏硬度值,測試試件檢測面為遭受凍融影響的表面,測試結果用LHc,i表示;對比試件的檢測面為與測試試件最接近的表面,測試結果用LHbo,i表示;
3 稱量所有試件的質量并分別予以記錄;
4 按現行國家標準《普通混凝土長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試驗方法標準》的有關規定對12個試件進行凍融循環試驗;
5 對于測試試件,每次凍融循環觀察試樣的損傷情況,并稱取試件的質量。當試樣的質量損失率達到5%或凍融循環超過300次時可停止試驗,記錄試件經受的凍融循環次數Nd,i;
6 對于對比試件,每次凍融循環后將試件取出,涼至表干,檢測受凍融檢驗面的里氏硬度LHb,i,當LHb,i小于LHc,i時,集訓試驗至比對試件滿足LHb,i=LHc,i,然后停止試驗,記錄該試件經歷的凍融循環次數Nd,io。
結構混凝土凍融損傷剩余年限te可按下列方法檢測推定:
1 當6個測試試件均未超過規定的凍融循環次數而停止凍融試驗時,可取換算年數中的最小值作為te;
2 當6個測試試件部分為超過規定的凍融循環次數而停止凍融試驗時,可將這部分數據舍棄,去剩余換算年數中的最大值作為te;
3 當6個測試試件均為質量損失達到限值而停止試驗時,可計算換算年數的算術平均值tcal,m和換算年數的最小值tcal,min,以tcal,min~tcal,m作為te的推定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