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檢測之房屋沉降監測怎么做?
日期:2018-03-13
什么時候需要進行沉降觀測呢?一般來說,重要的建筑物,以及連續生產設施基礎、動力設備基礎、滑坡監測等均需要進行沉降觀測。特別是高層建筑物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用沉降觀測加強對過程的控制。那么房屋沉降觀測需要做哪些事情呢?
一、房屋沉降觀測點的布置
應該用能夠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變形特征并且結合地質情況及建筑特點確定。點位宜設在下列位置:
1、建(構)筑物的四角,大轉角處及沿外墻每10-15米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各種構筑物沿四周或基礎軸線對稱的位置上進行布點,數量應不少于4個測點;
2、高低層建筑物,新舊的建筑物來說,在縱橫墻交接處的兩邊,不同的地質條件,不同荷載分布,不同的基礎類型,不同的基礎埋深,不同的地基處理,不同的上部的結構,以及沉降縫,伸縮縫處的兩側,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接壤處及填挖方分界處。
3、建筑物寬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者說是寬度小于15米,但是在地質條件復雜的建筑物的承重內隔(縱)墻設內的墻點,以及框架,框筒結構體系的樓,電梯井和中心筒之處。
4、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之處。
5、多層砌體房屋外縱墻間距6-10m橫墻對應墻端處。
6、框架結構建筑物部分柱基上或沿縱橫軸線設點,以及可能產生較大不均勻沉降的相鄰柱基處。
7、高層建筑橫向和縱向兩個方向對應盡端處。
8、重型設備基礎和動力設備基礎的四角,基礎型式或埋深改變處以及地質條件的變化處的兩側。
9、電視塔,煉油塔,高爐等等一些高聳的建筑物,沿著周邊與基礎軸線相交的對稱位置上去布點,點數不少于4個。
二、建筑物沉降觀測的周期和觀測時間
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并且結合具體的情況確定:
1、建筑物施工階段的觀測,應該隨施工進度及時進行。對于重要的建筑物來說,可在基礎完工之后或地下室砌完后開始進行房屋沉降觀測。大型、高層建筑,可在基礎墊層或基礎的底部完成之后開始進行房屋沉降觀測,一般的建筑來說,可在一層構造柱脫模之后進行相關的觀測,按一定的時間段為一觀測的周期或者是按建筑物的加荷情況每升高1-2層為一觀測周期,沉降速度≥2mm/d應該停止施工,分析相關的原因,采取具體的措施。沉降的速度≥1mm/d應減緩加載速度并增加觀測的相關次數。?
2、觀測的相關次數與間隔的時間應該根據地基與加載情況而定。多層民用建筑適合每加高1-2層觀測一次。工業建筑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階段(如回填基坑、安裝柱子和屋架、砌筑墻體設備安裝等)分別進行相關沉降觀測。如果建筑物均勻的增高,應至少在增加荷載25%、50%、75%和百分之一百時各測一次。施工過程中如果是暫時停工,在停工的時以及重新開工的時候各觀測一次即可。停工的期間,可每隔2-3個月觀測一次。封頂后1-2月觀測一次,竣工之后觀測的周期,根據建筑物的穩定情況來確定??⒐さ臅r候總觀測次數不能少于5次。
3、建筑物使用階段的觀測次數,應根據地基土的類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除了有特殊的要求之外,可在第一年觀測3-4次:第二年觀測2-3次,第三年之后每年需要觀測1次,直到它穩定了為止。房屋沉降觀測的期限一般不能少于如下的相關規定:砂土地基2年,膨脹土地基??3年,黏土地基一般情況下5年,軟土地基一般情況下10年。如果說沉降的速度小于0.01mm/d,根據沉降曲線來分析,認為已經穩定,可以馬上停止進行房屋沉降觀測。
4、在房屋沉降觀測過程中:如有地基附近地面荷載突然的增加、地基四周大量的積水、長時間連續的降雨等情況,應該及時的增加觀測的次數。當建筑物突然發生了大量的沉降、不均勻沉降或者是嚴重的裂縫時候,應立即逐日或幾天一次的連續觀測。
三、 基準點不應少于3個
距建筑物距離應大于建筑物基礎寬度的3倍,可以選擇用深埋鋼筋水準基點標石或混凝土基本水準標石。標石埋設好之后,應該達到穩定之后才可以開始觀測,一般是不少于1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