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墻作為建筑抗震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各個結構和部位的抗震墻都有嚴格的抗震設計要求,本文針對主要講解框架結構和板柱的抗震墻結構設計要求。
一、框架抗震墻結構的抗震要求
框架-抗震墻結構的抗震墻厚度和邊框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墻的厚度不應小于 160mm 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 1/20,底部加強部位的抗震墻厚度不應小于 20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 1/16。
2 有端柱時,墻體在樓蓋處宜設置暗梁,暗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墻厚和 400mm 的較大值;端柱截面宜與同層框架柱相同,并應滿足本規范 6.3 節對框架柱的要求;抗震墻底部加強部位的端柱和緊靠抗震墻洞口的端柱宜按柱箍筋加密區的要求沿全高加密箍筋。
抗震墻的豎向和橫向分布鋼筋,配筋率均不應小于 0.25%,間距不宜大于 300mm,并應雙排布置,雙排分布鋼筋間應設置拉筋。
樓面梁與抗震墻平面外連接時,不宜支承在洞口連梁上;沿梁軸線方向宜設置與梁連接的抗震墻,梁的縱筋應錨固在墻內;也可在支承梁的位置設置扶壁柱或暗柱,并應按計算確定其截面尺寸和配筋。
二、板柱抗震墻結構抗震設計要求
板柱-抗震墻的結構布置,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墻厚度不應小于 180mm,且不宜小于層高或無支長度的 1/20;房屋高度大于 12m時,墻厚不應小于 200mm。
2 房屋的周邊應采用有梁框架,樓、電梯洞口周邊宜設置邊框梁。
3 8 度時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節點,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宜小于柱縱筋直徑的 16 倍,托板或柱帽的邊長不宜小于 4 倍板厚和柱截面對應邊長之和。
4 房屋的地下一層頂板,宜采用梁板結構。
板柱-抗震墻結構的抗震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房屋高度大于 12m時,抗震墻應承擔結構的全部地震作用;房屋高度不大于 12m時,抗震墻宜承擔結構的全部地震作用。各層板柱和框架部分應能承擔不少于本層地震剪力的 20%。
2 板柱結構在地震作用下按等代平面框架分析時,其等代梁的寬度宜采用垂直于等代平面框架方向兩側柱距各 1/4。
3 板柱節點應進行沖切承載力的抗震驗算,應計入不平衡地震組合彎矩引起的沖切,節點處地震組合彎矩設計值的增大系數,一、二、三級可分別取 1.7、1.5、1.3。
板柱-抗震墻結構的板柱節點構造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無柱帽平板應在柱上板帶中設構造暗梁,暗梁寬度可取柱寬及柱兩側各不大于 1.5 倍板厚。暗梁支座上部鋼筋面積應不小于柱上板帶鋼筋面積的 50%,暗梁下部鋼筋不宜少于上部鋼筋的 1/2;箍筋直徑不應小于 8mm,間距不宜大于 3/4 倍板厚,肢距不宜大于 2 倍板厚, 在暗梁兩端應加密。
2 無柱帽柱上板帶的板底鋼筋,宜在距柱面為 2 倍板厚以外連接,采用搭接時鋼筋端部宜有垂直于板面的彎鉤。
3 板柱節點應根據抗沖切承載力要求,配置抗剪栓釘或抗沖切鋼筋。